9 根據媒體報導,有馬祖鄉親提議將連江縣更名為馬祖縣,以名符其實。請問,如果馬祖鄉親真要將連江縣更名為 馬祖縣,依法應如何進行?
(A)由連江縣政府提請連江縣議會通過後,送內政部備查
(B)由連江縣政府提請連江縣議會通過後,送內政部核定
(C)由連江縣政府提請連江縣議會通過後,逕送行政院核定
(D)由連江縣政府提請連江縣議會通過後,送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 B(287), C(26), D(1665), E(0) #683338

詳解 (共 1 筆)

#979166
第 6 條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村(里)名稱,依原有之名 稱。 前項名稱之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之: 一、省: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二、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 三、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 政院核定。 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 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 五、直轄市、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 鄉(鎮)符合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改制為縣轄市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3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