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警察執行勤務時,於值班台或巡邏車內睡覺,係違反下列何項警察紀律之規定?
(A)貫徹命令紀律
(B)執行勤務紀律
(C)服儀態度紀律
(D)辦理業務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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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331), C(446), D(2), E(0) #674849

詳解 (共 5 筆)

#1075444
五、服裝儀容態度:執行勤務時,應服裝整潔(服行便衣勤務時除外)儀容端莊、態度和藹,嚴禁有左列情事:   (一)精神不振、倚牆站立或於巡邏車內睡覺。   (二)服裝儀容不整、裝備未依規定配戴。   (三)併崗聊天、態度傲慢、言行粗暴。   (四)執勤抽煙、嚼食檳榔、姿態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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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9654

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強化勤務業務紀律實施要點

公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85 08 24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04 28

審議紀錄: 106.4.28--修正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

 

1.中華民國85824日內政部警政署(85)警署督字第6312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2125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督字第0920175523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961227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督字第0960165698號函修正

 (原名稱:警察機關強化勤務紀律實施要點)

4.中華民國100920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督字第1000165834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3515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督字第1030094654號函修正第

  8點、第13點至第15點規定

6.中華民國106428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督字第1060086598號函修正名

  稱及全文(原名稱:警察機關強化勤業務紀律實施要點)


(一)接受報案紀律。

(二)貫徹報告紀律。

(三)執行勤務紀律。

(四)使用裝備紀律。

(五)服儀態度紀律。

(六)辦理業務紀律。



執行勤務時,除服行便衣勤務外,應服裝整潔、儀容端莊、態度和藹,嚴禁發生下列情事: 

(一)精神不振、倚牆站立或於值勤臺、辦公處所、巡邏車內睡覺。

(二)未依規定穿著制服、服裝儀容不整或配件不齊。

(三)併崗聊天、態度傲慢或言行粗暴。

(四)執勤中吸菸、嚼食檳榔、吃零食或姿態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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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6451
警察機關強化勤務業務紀律實施要點(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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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443
依據警察機關強化勤務紀律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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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981
為什麼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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