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關於其救濟,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學生因學校之退學處分,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依法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B)學校對學生所為之處分若未侵害學生受教育之權利,則學生僅能循學校內部申訴途徑救濟,不得提 起行政爭訟
(C)學校對學生所為之管理措施如屬顯然輕微之干預,則難謂構成權利之侵害
(D)學生對於學校之管理措施提起行政救濟時,法院及行政爭訟機關應尊重學校之專業判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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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82), C(9), D(5), E(0) #29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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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577
x(B) 學校對學生所為之處分若未侵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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