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有關配水池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採用自然流下方式時,配水池之高度應以在設計最低水位時,配水管線之各點能保持最小動水壓為準
(B)供水區域地面高低相差懸殊時,應分為高低不同之若干供水分區,並裝設減壓閥或加壓抽水機設備,或
各分區分設配水池
(C)應避免建築於斜坡頂、斜坡面、斜坡腳或填土等地基不穩定或有崩坍之虞之處所附近,無法避免時,應
施以基礎加固、斜坡保固等工程
(D)應設在不淹水地點,池頂應高出地下水位,並應儘量設在地面上。如設在地面下時,應與污水管、雨水
管、廁所、滯積之表面水等可能之污染來源保持至少 3 公尺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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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第一百六十條配水池之位置及高度依左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