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有關民事保護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B)保護令事件之審理不公開
(C)保護令事件應先行調解或和解
(D)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 2 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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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82), C(1573), D(186), E(0) #2464852
統計: A(36), B(82), C(1573), D(186), E(0) #2464852
詳解 (共 4 筆)
#4280699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9 條
民事保護令(以下簡稱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第 13 條
聲請保護令之程式或要件有欠缺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必要時得隔別訊問。
前項隔別訊問,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採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措施。
被害人得於審理時,聲請其親屬或個案輔導之社工人員、心理師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保護令事件之審理不公開。
法院於審理終結前,得聽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法院受理保護令之聲請後,應即行審理程序,不得以當事人間有其他案件偵查或訴訟繫屬為由,延緩核發保護令。
第 15 條 第一項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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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1193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
⋯⋯
法院於審理終結前,得聽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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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5817
家暴-->申請保護令-->A悲情牌求原諒-->調解和解-->撤銷申請-->死性不改再次家暴
家暴-->申請保護令-->B威脅牌逼退讓-->調解和解-->撤銷申請-->怒火中燒加倍家暴
家暴-->申請保護令-->C利誘牌勸忍耐-->調解和解-->撤銷申請-->變本加厲繼續家暴
家暴如果可以調解和解 , 上述狀況將會重複不斷上演 , 與其這樣不如規定不得調解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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