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法令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應由何者指定工作場 所負責人,擔任統一指揮及協調工作?
(A)承攬人
(B)再承攬人
(C)檢查機構
(D)原事業單位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工業衛生概論 第 2 頁,共 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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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0), C(0), D(9), E(0) #97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