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票據法規定,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時,支票之執票人,為付款之提示應於發票日後幾個月內為之?
(A)六個月
(B)三個月
(C)二個月
(D)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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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3), C(57), D(4), E(0) #1727185
統計: A(1), B(3), C(57), D(4), E(0) #1727185
詳解 (共 1 筆)
#6434220
第 130 條
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三、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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