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26957
年份:114年
科目: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9.依郵政法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幾年間 不行使而消滅? (A) 2 年 (B) 3 年 (C) 4 年 (D)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