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進行校園性騷擾受害者之諮商輔導工作時,下列何者不適合?
(A) 協助當事人將事件經過寫下,邀請家長介入與了解,並告發加害人承擔法律責 任
(B) 協助當事人在社會人際等所造成的症狀及影響做為諮商目標
(C) 協助當事人面對身心症狀的改變與接受受害的事實
(D) 協助當事人有機會為自己的受害經驗感到悲傷、氣憤做為諮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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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6), B(40), C(44), D(192), E(0) #596606

詳解 (共 4 筆)

#1862235
根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準則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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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005

輔導室不應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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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6433

第 21 條

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之性平會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調查小組以三人或五人為原則,其成員之組成,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應迴避該事件之調查工作;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調查及處理人員,亦應迴避對該當事人之輔導工作。學校或主管機關針對擔任調查小組之成員,應予公差(假)登記。交通費或相關費用由負責調查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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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9704
A) 是學務處在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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