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但可依下列哪一個例外情況為之?
(A)全校校務之決議
(B)全校家長會之決議
(C)歷史傳統之考量
(D)教師會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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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3), B(17), C(932), D(8), E(0) #180752
統計: A(423), B(17), C(932), D(8), E(0) #180752
詳解 (共 9 筆)
#176655
第十三條 (平等學習)
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但基於歷史傳統、特定教育目標或其他非因性別因素之正當理由,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而設置之學校、班級、課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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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
我的想法是男校女校...這是歷史的傳統考量
不可能因兩性平等收另外等量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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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32
居然是我覺得最不可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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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642
性別平等法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 建北中山景美、竹中竹女等學校可以這樣的原因
當然有些學校開始開放不同性別的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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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109
蛙樂傳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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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110
我自己讀女校卻不知道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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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15
第十三條 (平等學習)
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但基於歷史傳統、特定教育目標或其他非因性別因素之正當理由,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而設置之學校、班級、課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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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06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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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338
謝謝樓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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