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程有限公司5名勞工(陳○○、許○○、黃○○、朱○○及陳○○)於露天開挖坑內作業, 於下午16時40分許管線接管作業完成,正準備收拾工具撤離時,南側之開挖坡面突然發生坍塌,其中勞工陳○○已上至地面未受傷、另許○○挫傷自行爬出、黃○○遭滑落的土石砸傷,朱 ○○及陳○○等2名勞工則下半身遭崩落土石掩埋而死亡之災害,下列何者敘述與本次災害有關?請回答下列問題:
40.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未設擋 土支撐造成勞工死亡,係屬災害之何種原 因?
(A)直接原因。
(B)間接原因。
(C)基本原因。
(D)過失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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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1), B(726), C(142), D(42), E(0) #3314444

詳解 (共 3 筆)

#6278501
 災害發生原因直接原因:人體直接接觸...
(共 46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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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0695

直接原因:係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事件或行為,例如:倒崩塌致死,則「倒崩塌」是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係指導致直接原因發生的不安全狀況或不安全行為,例如:未設置擋土支撐、開挖坡度過陡……,上述之不安全狀況或行為,間接促成了倒崩塌發生;可分為「不安全的行為」與「不安全的環境」,例如:未經授權任意操作儀器、不適當的操作儀器,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不使用個人防護具,或使用不適當的防護具……。


基本原因:係指導致不安全狀況或不安全行為,所存在之管理缺失或制度缺陷。例如:未實施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均是管理缺失,進而隱藏潛在危險,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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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8506
  • 直接原因: 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事件或行為,例如本案例中,若發生崩塌,則「崩塌」是直接原因。

  • 間接原因: 指導致直接原因發生的不安全狀況或不安全行為,例如「未設置擋土支撐」、「開挖坡度過陡」等,這些不安全狀況或行為促成了崩塌的發生。

  • 基本原因: 指導致不安全狀況或不安全行為存在的管理缺失或制度缺陷。「未實施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正是屬於此類。這是管理層面的缺失,導致現場存在潛在的危險,並最終導致事故發生。這包含了:

    • 未辨識危害: 沒有事先找出開挖作業中可能存在的危險,例如土質不穩定、地下水、鄰近建築物等。
    • 未評估風險: 沒有評估這些危險可能造成的後果,例如崩塌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
    • 未控制風險: 沒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來降低風險,例如設置擋土支撐、調整開挖坡度、實施安全教育訓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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