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股份有限公司於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時,未依規定提出所有應備文件,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主管機關直接退回申請案,而不受理登記
(B)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案後,應先限期令其改正補齊文件,於改正合法後,方予以登記
(C)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案後,先予以登記,並限期令其改正補齊文件,未於期限內改正,則註銷其所申請之登記
(D)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案後,得視缺失情況嚴重與否,決定是否先予以登記,或先令其改正補齊文件後 再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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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435), C(87), D(52), E(0) #370781

詳解 (共 2 筆)

#2428646
公司法第388條修正日期民國1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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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8638

公司法第388條 :

主管機關對於公司登記之申請,認為有違反本法或不合法定程式者,應令其改正,非俟改正合法後不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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