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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特殊教育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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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臺北巿立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組):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含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10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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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0年 - 110 臺北巿立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組):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含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102963
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特殊教育導論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0年 - 110 臺北巿立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組):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含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102963
科目: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特殊教育導論
年份:
110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二、申論題
申論題內容
(一)我國《特殊教育法》第三十六條明定,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 考量資優生之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 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Individual Guidance Plan, IGP)。請就 IGP 的內容說明,如何應用以滿足國小資賦優異學 生的學習和輔導兩方面需求,充分發展資賦優異學生的優勢潛 能與生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