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五、甲之住所地為高雄,向乙(住台北市)承租市價新台幣 5 百萬元,位於台南的房屋,約定 租期為 1 年,租金每月 2 萬元。甲已有 3 個月未支付房租,因過年將至,乙不得已寄出終 止租約之存證信函予甲,甲卻不為所動並拒絕返還所承租之房屋。試問:

(一)乙應向何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甲給付租金 6 萬元並返還房屋予乙?(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