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新興科技最常見的如網路犯罪,而網路犯罪可能會侵害個人的財產法益或個人隱私或者社會國家法益
而其中可簡略概分為以下兩種:
1.以電腦作為犯罪場所:
(1)係指是在網路上發生的或者,常見的如在網路上對他人誹謗或者是妨害名譽、散播不實謠言引起社會恐慌
利用網路作為恐嚇踏人的工具。
2.以電腦作為犯罪客體:
以網路媒介攻擊他人電腦,藉以取得電腦內的相關資訊,進而衍生其他犯罪。例如取得個人資訊或者散播勒索病毒。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