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名義而為法律行為
無權處分:無權利人以自己名義,就他人之權利標的物,處分於第三人之行為
1.構成要件不同
無權代理:(1)無代理權人,(2)以本人名義,(3)為法律行為
無權處分:(1)無處分權人,(2)以自己名義,(3)為處分行為
2.效力不同
無權代理: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無權處分: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3.對善意第三人之保護
無權代理:無善意受讓制度之適用
無權處分:有善意受讓制度之適用,動產依§801、§948,不動產依§759-1
4.當事人死亡時效力不同
無權代理:無繼承問題
無權處分:無權利人繼承有權利人,依§118Ⅱ,處分自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