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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2年 - 112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員工甄試試題: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118736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年份:112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家在南部的甲至台北市某外商公司工作,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層小公寓,為減輕房租的 負擔,將租來的公寓其中一間套房轉租乙同事,但並未告知房東丙;後來房東丙投資 失利,因財務壓力將房屋轉售。關於本案例,請依據民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1)甲轉租乙同事,但並未告知房東丙,房東丙可否主張甲轉租乙的租賃契約無效?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