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向 A 農地所有人乙承租該地,種植有機水稻。租賃期間,甲未經乙之
同意,擅自在該地鋪設 30 公尺長之水泥混凝鋪面 B 道路一條,並以鋼
筋水泥蓋設放置農機器具與供住宿用之 C 屋一間。丙見該地種植之水稻
品質頗佳,乃授權其代理人丁以價金 100 萬元向甲訂購該期生產之所有
稻米,丁旋即因病亡故。試問:
⑴丁之繼承人是否繼承丙授與丁之代理權?(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代理人死亡時,代理權應歸消滅,因代理係屬一種信賴關係,且非屬財產上權利,
不能為繼承之標的(參閱第五五 O 條、第五五一條)。本人死亡時,除當事人另有
意思表示或法律另有規定(參閱第五六四條)外,其代理權喪失。
詳解
不要浪費鑽石去解鎖,會後悔。
代理權授予屬無損益中性行為,並非權利或義務,自非繼承之範圍。
詳解
根據您的描述,丙授權其代理人丁以價金 100 萬元向甲訂購該期生產的所有稻米,但丁因病亡故。現在需要判斷丁的繼承人是否能夠繼承丙所授與的代理權。
根據普通民事法律原則,代理權是個人特定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情況下無法繼承。因此,在丁去世後,他的繼承人無法繼承丙所授與的代理權。
因此,丁的繼承人無法繼承丙授與的代理權,也就無法繼續向甲訂購該期生產的所有稻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