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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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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高等考試_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6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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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6年 - 106 高等考試_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63537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6年 - 106 高等考試_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63537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年份:
106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二、會計法第二章為會計制度,請回答下列相關問題:(每小題 12 分,共 24 分)
申論題內容
⑴依第 20 條之內容,說明會計制度牴觸之規定。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如
各會計制度,不得與本法及預算、決算、審計、國庫、統計等法牴觸;單位會計及分會計之會計制度,不得與其總會計之會計制度牴觸;附屬單位會計及其分會計之會計制度,不得與該管單位會計或分會計之會計制度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