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請依簡易人壽保險法,回答下列問題:

⑴簡易人壽保險契約於何種情形,保險人得解除契約?(1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不期不待,沒有傷害
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第15條規定,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之情形如下:
1.違反據實說明義務: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契約」或「申請恢復契約效力」時,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故意隱匿。
因過失遺漏。
為不實之說明。
2.足以影響危險估計:
上述不實說明或隱匿之情事,必須達到「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的程度。
3.解除權之行使時機:
即便保險事故(危險)發生後,保險人仍得解除契約。
4.因果關係之抗辯(例外不許解除):
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能證明「危險之發生」與其「隱匿、遺漏或不實說明」之間並無因果關係,則保險人不得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