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我國「國家安全局」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 2 條)規定,其任務在「綜理 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及特種勤務之策劃與執行」,然該局亦係「國家情報工作法」之 主管機關(第 2 條);(25 分)

⑴請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和相關法制規定,並參考情 報實踐經驗,說明「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與「國家情報工作」之意義與內容分別 為何?兩者之間,有何區別或異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