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建築物達一定規模時應設置連結送水管,請說明:
(一)應設置連結送水管之場所。(8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建築物在達到一定規模時應設置連結送水管的場所,包括:高層建築物(高度超過 60 公尺)的各樓層;地下建築物的各樓層樓梯間或緊急升降機間(含該處 5 公尺內);以及第三層以上各樓層的樓梯間或緊急升降機間(含該處 5 公尺內)。此外,十一層以上樓層則是在上述規定之外,每個樓層都應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