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翻英
1.1 將事故歸因於意外、疏忽,及/或不可抗力等理由,就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國際安全管理章程的風險管理角度而言,不過是表面上所見到的現象及/或藉口,很難 被接受屬事故根本原因。況且;這種狀況不應該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