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則35
移動起重機,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
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防止墜落等措施,不在此限。
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應辦理事項如下:
一、以搭乘設備載吊勞工,防止翻轉脫落。
二、搭乘設備需設母索或防墜,佩安全帽及符合國
家標準 CNS 14253-1 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三、搭乘設備之不超過限載員額。
四、搭乘設備自重加上搭乘者、積載物等之最大荷重,不超過該起重機
作業半徑,對應額定荷重50%。
五、搭乘設備下降時,採動力下降之方法。
六、高>20m之高處作業,禁用直結式搭乘設備。但設有無線電聯絡及作業監視或防碰警報者,不在此限。
雇主應依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要求起重機操作人員,監督搭乘人員
確實辦理。 .
起重吊人防墜措施, 貨櫃、船修、煙囪,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
搭設備吊人,防墜,不過載員額,不超過額定荷重50%,動力下降, 高>20m,禁直結
(人墜措,貨櫃船煙,臨小短作, 搭防額荷,降20直)
.
.
臨時性, 不>3月, 1年不再來, (環測辦2)
作業期間短暫,不>1月, 6月內不再來,(環測辦2) 作業時間短暫, 每日<1hr,(環測辦2) 短時間, <15分 (暴露標3) .
口訣
臨性3月1,期暫1月6,時短1時,短時1刻
(臨幸三晚牙,基層醫牙溜, 是短以色, 端石1刻,)
. 起重則6 額定荷重,吊升荷重扣除吊鉤、抓斗等吊具之重量所得之荷重。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
1、以搭乘設備乘載或吊升勞工,並防止其翻轉及脫落。
2、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
3、搭乘設備自重加上搭乘者、積載物等之最大荷重,不得超過該起重機作業半徑所對應之額定荷重之百分五十。
4、搭乘設備下降時,採動力下降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