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股票上市公司,甲為 A 公司董事長, 乙為總經理,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17 日由甲代表與丙律師簽立信託契 約,約定將其資產新臺幣 12 億元交付信託,作為「消費者退款、退票」、 「員工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之用。嗣後 A 公司被電子媒體於同年月 21 日報導即將停業,A 公司卻在同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刊登重大訊息來 否認媒體所報導內容,並於 12 月 1 日召開董事會決議追認系爭信託契 約,且又於同日續召開董事會決議解散、選任清算人,最後才在同日晚 間在公開網站刊登董事會決議解散及部分資產交付信託之重大訊息。A 公司股價自解散消息發布後至 10 個交易日,急劇下跌。投資人因誤信當 初 A 公司仍將繼續經營而買進其股票致受有損害。試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