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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2 專技普考_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66472
科目: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
年份:106年
排序:8

題組內容

二、請依據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之相關規定,回 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三)上述甲、乙商店,依營業稅法條規定,該如何計徵營業稅?(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黃娟娟

甲商店是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率1%,由稽徵機關查定課徵銷售額及稅額,每3個月(1月,4月,7月,10月底)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營業稅,進項憑證是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百分之十,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之。

乙商店是兼營營業人,營業稅率5%,營業稅計算方式有直接扣抵法與比例扣抵法,每2個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營業稅,兼營營業人年底要做營業稅額調整.

比例扣抵法

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比率=免稅及特種稅額銷售額(不含土地)/全部銷售額(不含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