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請說明下列名詞之意義。
(三)建築物設備: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法規名稱: 建築法
第 10 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設備,為敷設於建築物之電力、電信、煤氣、給水、污水、排水、空氣調節、昇降、消防、消雷、防空避難、污物處理及保護民眾隱私權等設備。
第 10 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設備,為敷設於建築物之電力、電信、煤氣、給水、污水、排水、空氣調節、昇降、消防、消雷、防空避難、污物處理及保護民眾隱私權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