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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審計學#81176
科目:公職◆審計學
年份:108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潤寅集團向 14 家銀行詐貸,取得授信。授信銀行按曝險金額大小排 列,前五大分別為王道銀、台企銀、星展銀、元大銀,以及兆豐銀, 此外尚有國泰世華等銀行。曝險金額前五大銀行的貸款,則分別計 14 億元、13 億元、9 億元、8 億元,以及 6 億元,以王道銀與台企銀 最高。 詐貸案曝光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專案金檢授信銀 行,辨認作業缺失,並於 10 月 17 日裁罰,缺失重大者罰款,沒有那 麼重大的銀行,只被糾正而未罰錢;缺失越重大,罰的錢越多。 台企銀與王道銀均被罰最多,各為 200 萬元,而曝險名列前五大的星 展銀、元大銀,以及兆豐銀,則未被罰款,只有被糾正而已。至於國 泰世華銀行,雖未名列前五大,但被罰 100 萬元。 台企銀被裁罰的理由,有:對潤寅集團的銷售情形、營業額、收款天 期及營業週期的評估作業,有待加強;就銷售對象有集中特定企業的 情況,沒有確實查證銷售對象的內容,增貸額度在短期內用罄的原 因,沒有妥適掌握。王道銀被裁罰的理由,則是未確實評估潤寅集團 實際營運週轉金需求,核貸金額與潤寅營運規模的關聯性未妥適評 估,應收帳款融資案件撥款前未加強審查潤寅提供的交易文件及照會 買方,評估交易真實,未實際瞭解應收帳款買方未依約還款的原因。 至於國泰世華銀行被罰的理由,則是辦理潤寅關聯戶的新臺幣匯款作 業,匯款人與實際資金提供者不同,未確實查證。此外,金管會還因 銀行未落實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及帳戶或交易持續監控作業而處罰授 信銀行。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6 分,共 18 分)

申論題內容

(三)曝險金額前五大的銀行中,沒有國泰世華,然該銀行卻被金管會處 罰鍰 100 萬元,理由是它在辦理潤寅關聯戶的新臺幣匯款作業時, 未確實查證,以致發生匯款人與實際資金提供者不同的現象。匯款 人與實際資金提供者不同,是否為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時,須考量 之風險?那種風險? 代號:31540 頁次:6-4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san815.tw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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