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以「濾網結構」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
專利,其申請專利範圍共10項,並取得專利權。甲嗣後並再向智慧財產
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經智慧財產局比對結果認為請求項1至5不具
新穎性(即代碼1)、請求項6至10不具進步性(即代碼2)。智慧財產局發
出技術報告引用文獻通知函予專利權人甲,甲提出申復說明,惟經智慧
財產局比對,仍作出請求項1至5不具新穎性(即代碼1) 、請求項6至10不
具進步性(即代碼2)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請附具理由詳答下列問題:
(每小題10分,共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