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中央總會計制度及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之規定, 整體資產負債表為彙總表達公務機關、特種基金整體之資產、負債等狀況之報表。編製整體資產負債表時,對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間之內部往來,應加以沖銷,試作前項交易於編列整體資產負債表應有之內部往來事項沖銷分錄。(7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