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於民國(下同)107年7月1日央請乙向丙借款作為購車之用,乙於同日
以自己之名義與丙訂立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之消費借貸契約,約定於
同年12月31日清償。乙取得借款後,如數交付甲,甲遂持該款項向丁購
買進口 A 車。其後甲因資金充裕,於同年9月28日提前向丙清償上開借
款。
嗣甲發現該車之高級音響有瑕疵,市值減少30萬元,乃立即通知丁,惟
丁置之不理。同年9月1日甲駕駛 A 車違規超速,不慎撞及由戊公司負責
人庚所駕駛之小客車,庚受傷住院治療半月,致無法及時將其剛發明之
專利交給戊生產產品,喪失先機,戊因而損失商業利益200萬元。試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