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暫繳之應納暫繳稅額=(營業收入9,000萬-營業成本5,000萬-營業費用1,000萬+非營業收入200萬-非營業損失100萬)*換算成全年所得額12/6*20%*實際營業6個月/12個月=620萬
應自行繳納暫繳稅額=620萬-5萬=615萬
題目三、甲公司 107 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為 1,300 萬元,核定應納稅額為 1,500 萬元。該公司 108 年度前 6 個月資料如下:營業收入 9,000 萬元、營業成本 5,000 萬元、營業費用 1,000 萬元、非營業收入 200 萬元、非營業損失 100 萬元。短期票券利息所得扣繳稅款 5 萬元。依所得稅法規定, 回答下列問題:(請詳列計算式,否則不予計分)
(二)採試算暫繳(所得稅法第 67 條第 3 項規定)之應納暫繳稅額。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