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審計學#81176
科目:公職◆審計學
年份:108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潤寅集團向 14 家銀行詐貸,取得授信。授信銀行按曝險金額大小排
列,前五大分別為王道銀、台企銀、星展銀、元大銀,以及兆豐銀,
此外尚有國泰世華等銀行。曝險金額前五大銀行的貸款,則分別計
14 億元、13 億元、9 億元、8 億元,以及 6 億元,以王道銀與台企銀
最高。
詐貸案曝光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專案金檢授信銀
行,辨認作業缺失,並於 10 月 17 日裁罰,缺失重大者罰款,沒有那
麼重大的銀行,只被糾正而未罰錢;缺失越重大,罰的錢越多。
台企銀與王道銀均被罰最多,各為 200 萬元,而曝險名列前五大的星
展銀、元大銀,以及兆豐銀,則未被罰款,只有被糾正而已。至於國
泰世華銀行,雖未名列前五大,但被罰 100 萬元。
台企銀被裁罰的理由,有:對潤寅集團的銷售情形、營業額、收款天
期及營業週期的評估作業,有待加強;就銷售對象有集中特定企業的
情況,沒有確實查證銷售對象的內容,增貸額度在短期內用罄的原
因,沒有妥適掌握。王道銀被裁罰的理由,則是未確實評估潤寅集團
實際營運週轉金需求,核貸金額與潤寅營運規模的關聯性未妥適評
估,應收帳款融資案件撥款前未加強審查潤寅提供的交易文件及照會
買方,評估交易真實,未實際瞭解應收帳款買方未依約還款的原因。
至於國泰世華銀行被罰的理由,則是辦理潤寅關聯戶的新臺幣匯款作
業,匯款人與實際資金提供者不同,未確實查證。此外,金管會還因
銀行未落實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及帳戶或交易持續監控作業而處罰授
信銀行。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6 分,共 18 分)
申論題內容
(二)曝險金額前五大銀行中,有星展銀行,然該銀行未被金管會處罰
鍰,其理由是星展銀行「有考慮潤寅營收情況,當時有調整授信額
度」。台端若是星展銀行的財務報表查核會計師,知道星展在考慮
潤寅之營收情況後,調整自己的授信額度。此舉是否影響會計師對
該財務報表之查核?如有影響,如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