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立法院通過「捍衛台灣民主法」,明定於總統府下,設立一 「捍衛台灣民主委員會」,委員7人,由總統任命之。其得依法監控全國政府機關網站、留言板、粉絲專業、郵件信箱,以及所屬人員,於上班時間,在各種社群網站之瀏覽紀錄。如發現任何公務人員,於上班时間,在社群網站公開發表偏袒中共之言論, 或是與可疑人士有密切聯络,得建請所屬機關研擬懲處,或是移送檢調單位追究有無犯罪行為。
申論題內容
(二) 設若大法官受理本件聲請解釋之案件,則「捍衛台灣民主委員會」設於總統府之下,並由總統任命委員, 是否抵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而違憲?請引用憲法條 文、大法宫相關解釋、憲法學理,並陳述正反雙方可能之主張,綜合分析並作成結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