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署)在決定是否將新藥、新醫療科技、新檢查或新材料項目納入健保給付時,會進行嚴謹的評估程序。其主要目的是在「有限的健保資源」下,兼顧醫療品質、病患權益與制度永續性。
是否有明確的臨床試驗證據證明新藥或新技術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優於現有治療方式?
是否為無其他替代治療選項的重大疾病所需?
是否具有良好的成本效益比(cost-effectiveness ratio)?
通常會進行健康科技評估(HTA),衡量其投入資源與獲得健康成效(如延長壽命、改善生活品質)是否合理。
若納入健保,對整體健保財務支出影響程度?
是否會造成健保基金短期內支出大幅增加?是否需配套削減其他項目給付?
是否能提高偏鄉或弱勢族群的醫療可及性?
納入給付是否能促進醫療公平,減少城鄉、階層醫療差距?
目標疾病的**流行率、死亡率、傷害負擔(如失能)**是否顯著?
納入該藥品或技術是否能減輕社會整體健康負擔?
包括健保藥品/技術共同擬定會議、審查委員會、健保會等機制的專業審議與建議。
涉及學界、醫界、產業界及病人代表的多方意見。
參考OECD國家或鄰近國家對同一新藥或技術的給付政策。
是否已通過衛生福利部或TFDA(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上市與安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