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內資訊廠商生產手機,一部分在國內由零售商售出,其餘出口。生產總額為 8,000 萬元,出口 占 5,500 萬元,其餘供國內零售之金額 2,500 萬元。零售店出售手機之收入為 6,000 萬元。廠商生產手機須使用國外進口之晶片 500 萬元,此外未使用其他中間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