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花蓮公司 01 年初,分別購買二家上市公司普通股作為持有供交易目的之股權投資,意圖短期賺取價差利益為目的,藉以活化公司資金的流動性並且達到獲利性的現金內部控制,已知二家公司股票購買數各為 10,000 股(每股面額 10 元),近二年該證券投資相關資料如下:
(2)03 年公司因營運資金需求,經財務部門主管決議將亞大公司全數出售,以公允價值每股$39 售出,並支付 1%手續費,試求出售日該項投資應認列之損益總額為?(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