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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匹亞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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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2016年第48屆國際奧林匹亞競賽-國內初選試題#6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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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4.
(b) 根據下列鍵解離能註 (bond dissociation energy, 單位為 kJ/mol):
計算異丁烷與氯反應的反應熱。 (5 分)
其他申論題
(a) M、Q 和 Z 三種元素在週期表中的相對位置圖。 (3 分)
#238899
(b) M、Q 和 Z 分別代表哪三個元素? (6 分)
#238900
(c) L、M、Q 和 Z 可以組成一個化合物,其原子個數之比為 8:2:4:1。寫出此化合物 的化學式(須以示性式表示)。 (6 分)
#238901
(a) 異丁烷 (2-甲基丙烷) 與氯反應形成 2-甲基-2-氯丙烷及氯化氫,畫出上述四個化合物 的結構並寫出此反應方程式。 (6 分)
#238902
(c) 此反應為吸熱或放熱反應? (1 分)
#238904
(d) 假設由鍵解離能計算所得的反應熱與實際測得的反應熱相當接近,推測此反應的反 應機制 (reaction mechanism)。 (3 分) 註:鍵解離能為某特定化學鍵之鍵能,非一般「鍵能」為同類化學鍵之平均值。
#238905
一、某甲未經許可而發起集會遊行,一切秩序和平有序。但現場警察機關仍逕行命令解 散。某甲等人拒絕解散,繼續舉行。經警方制止,依然不遵從。故警方將某甲依集 會遊行法第 29 條規定移送檢方,檢方偵訊後起訴某甲。 在審判中,法院認定某甲之行為雖符合集會遊行法第 29 條所規定之「經該管主管 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之要件。然而法院亦認定現 場情況下,警方根本不應命令解散,該解散命令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且違反集會 遊行法第 26 條有關命令解散時應考量之相關要求。 試問,普通法院刑事庭,得否以「解散命令本身違法」為由,拒絕受其拘束,而判 決某甲無罪?(25 分) 參考法條 集會遊行法第 26 條:「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 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集會遊行法第 29 條:「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 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38906
二、人民團體法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 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 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左列之處分:一、撤免其職員。二、限期整理。三、 廢止許可。四、解散。」主管機關遂依此授權規定,訂定法規命令,規定「人民團 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其理事、監事之職權應即停止」。請問,上述法規授權主 管機關以行政處分停止人民團體理監事之職權,是否牴觸授權明確性原則?(25 分)
#238907
一、土地使用規劃過程中,對於土地需求以及可開發土地的估計,是重要的基本工作, 試列舉一種土地使用類型說明其處理過程。(25 分)
#238908
二、管理土地使用的變遷是土地使用規劃的重要目的,試說明土地使用變遷分析所要考 量的複雜與動態性為何?規劃資訊系統如何提供充分的支援功能?(25 分)
#23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