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五、 甲公司為製造業者,尚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卻提供不實之工廠登記證辦理申請聘
僱外國人,後因訂單暴增,又違法聘僱 A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媒介之行蹤不明之外
國人,並於入出國移民機關派員檢查時妨礙並拒絕檢查,後經入出國移民機關所
查獲,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⑴ 甲公司於辦理申請聘僱外國人,提供不實之工廠登記證資料,應處罰鍰新 臺幣多少元? (3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一、雇主於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者,可處三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詳解
30萬-150萬元以下罰鍰
詳解
新臺幣30-150萬
詳解
《就業服務法》第 65 條
違反第5條第2項第5款(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詳解
30-150萬,並可廢止全部或一部許可
詳解
違反就服法5-2-5,處30~150萬罰鍰。
詳解
雇主於辦理申請外國人許可、招募、引進等,提供不實之登記證資料,
處新台幣30~150萬元罰鍰
詳解
雇主於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者,可處三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詳解
提供不實資料罰30萬-150萬
詳解
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