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股票
103/01/07買入=(出售60-買入30)*10萬股=300萬(持有3年以上)
105/08/05買入=(出售60-買入35)=*10萬股=250萬(持有3年以下)
B股票
104/04/01買入=(出售50-買入70)*10萬股=(200萬) (持有3年以上)
107年度之證券交易損益=300萬+250萬-200萬=350萬
2.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證券交易所得=(300萬-200萬)/2+250萬=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