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出口商甲公司託運 100 台電腦往美國紐約,運送方式為併櫃運送(C.F.S.方式), 該批貨物經運送人乙指示先運至內陸貨櫃集散站併櫃,再由高雄港裝船出口,試問:

⑵何謂載貨證券之文義性?運送人乙對其簽發之載貨證券所記載內容,於與出口商 甲間,及與善意持有載貨證券之第三人間,應如何適用?(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