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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2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專技高考_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智慧財產法#79828
科目:智慧財產權法
年份:108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甲建置部落格,分享其心情故事,於「關於我」的欄位中,甲表明「本 部落格內所有文章、照片,均為本人創作,著作權所有,請勿隨意下載 重製」,並記載自己的 email 信箱,任何人均得免費自由瀏覽其部落格, 亦可留言。 甲於民國 104 年元旦假期前往澎湖旅遊,拍攝一系列照片,將之張貼於 自己的部落格內。 之後,某大學學生乙為撰寫關於澎湖漁民捕魚活動歷史的學期報告,遂 將甲的部落格內其中 1 張雙心石滬的 X 照片下載,置於報告內,其報告 全文共 5 萬字、照片共有 30 張(含甲的雙心石滬 X 照片 1 張),其後乙 取得 A+的高分。 嗣甲發現乙的學期報告及其內雙心石滬照片,即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 事訴訟,主張乙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乙則抗辯該照片不符合著作保護要 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⑵如 X 照片享有著作權,乙應如何抗辯,始免於侵害著作權之法律責 任?(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