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97年 - 97-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34887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97年 - 97-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34887
科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年份:97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7年 - 97-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34887
科目: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年份:
97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三、A 是無配偶之成年人,甲因故對 A 不滿,乃找來乙共謀傷害 A,甲、乙旋分持棍棒 將 A 毆打昏迷(尚未達重傷之程度),A 送醫救治中,A 的胞姊 B 獲悉係甲所為, 憤而對甲提出傷害告訴。檢察官於偵查中,指定 A 之父 C 為代行告訴人,C 當庭對 甲提出傷害告訴,嗣經檢察官偵辦結果,發現乙亦參與犯行,因而將甲、乙以共同 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之傷害罪提起公訴。C 於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與甲達成 和解並具狀向法院撤回對甲的傷害告訴。請依題旨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⑵檢察官指定 C 為代行告訴人之依據為何?應踐行何項程序?(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