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13條
防火管理人 初訓12小時以上 複訓6小時以上 三年一次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18條
爆竹煙火監督人 初訓24小時以上 複訓8小時以上 兩年一次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既安全標準管理辦法47條
保安監督人 初訓24小時以上 複訓8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