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勞工甲自民國(下同)106 年 7 月 15 日起受僱於 A 公司擔任工程師職
務,並簽署勞動契約書約定:「⑴勞工甲自 A 公司離職後一年內不得為
自己或他人,經營或從事與 A 公司營業相同或相類似或有競爭性之工
作,亦不得受僱或受任於與 A 公司營業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性之公司。
違反者,勞工甲應賠償 A 公司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之違約金。⑵A
公司同意給付勞工甲離職後競業禁止補償金,給付方式如下:A 公司
於勞工甲任職期間每年所給付勞工甲之股票及紅利,其中一半作為離職
後競業禁止補償金。A 公司同意自勞工甲離職之日起一年內,按月於
每月末日給付勞工甲 5 萬元競業禁止補償金。」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