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29627
科目: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年份:102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依據消防法與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請說明:(25 分)

申論題內容

⑶管理權人對防火管理人工作任務指派、任用之資格及訓練等相關規定為何?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minho
任務指派:防火管理人負責制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照計畫執行有關於防火管理上必要業務。 任用資格: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後。 訓練規定: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每三年複訓,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
詳解 提供者:birdbird740117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1. 本法第十三條所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火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 2. 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 3. 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十二小時,複訓不得少於六小時

第15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 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六、防災應變教育訓練 七、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八、防止縱火措施 九、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十、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 遇有增建、修建、改建、室內裝修施工時,應另訂消防防護計畫,以監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情形

詳解 提供者:紅毛港
一、防火管理人應制定消防防護計畫 二、由管理權人遴選防火管理人 三、初訓12小時,每3年複訓一次,時間至少6小時
詳解 提供者:楊翰傑 (小傑)
1.要求其擬定消防防護計劃 2.防火管理人須初訓經12小時合格始得任用 3.每三年複訓一次,每次不得少於4小時
詳解 提供者:japen233
11樓層以上公共建築物,管理權人須依法聘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防火管理人,其需經初訓12小時,每三年需接受複訓,每次不得少於6小時,並完成(1)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2)依該計畫執行內容
詳解 提供者:涵涵
管理權人應指派防火管理人,規劃(安全防護措施計畫),並符合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檢修申報、防火管理、防焰物品等消防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詳解 提供者:鍾錦明
依消防法第13條 一定規模以上公共眾使用建築物,其管理權人應聘用防火管理人,並制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的業務。 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復訓不得少於6小時,每三年復訓一次。
詳解 提供者:高宏昌
答:防火管理人對高樓或工司應定期每個月檢查一次,要成為防火管理人應接受訓練及講習才使得通充當防火管理人
詳解 提供者:黃俊維
1.擬定消防防護計畫 2.依計畫辦理滅火、通報、避難逃生訓練 3.規劃防火避難設備之檢查,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4.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5.其他防火管理上必要事項
詳解 提供者:japen233
1.需經過訓練合格之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