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向甲借款新台幣(下同)1,000 萬元,以乙自有之 A 建地及丙所有之 B 建地為共
同擔保,設定同額抵押權予甲,嗣乙又將 A 建地租予丁建屋,並依民法第 422 條之
1 規定設定地上權登記,丁即於 A 地上建築 C 屋一棟出租予戊居住。問:
申論題內容
⑶ A、B 二地分別拍賣結果,B 地先拍定得款 300 萬元,A 地仍未拍定,且因 A 地
合併拍賣 C 屋,丁聲明異議,拖延時日,甲乃請求先領取 B 地之拍賣價金,丙
則要求俟 A 地拍賣終結再行分配,何者有理?(4 分)若先將 B 地之價款發給甲,
嗣 A 地拍定價款於清償甲之債權後,尚餘 200 萬元,應發還何人?(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