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智慧財產權法
>
108年 - 108-2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專技高考_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智慧財產法#79828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8年 - 108-2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專技高考_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智慧財產法#79828
科目:智慧財產權法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8年 - 108-2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專技高考_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智慧財產法#79828
科目:
智慧財產權法
年份:
108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一、甲主張 A 公司所註冊指定使用於「中藥品」商品之文字商標「康 O」(創 意性商標,先天識別性甚強),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已滿 3 年,違反商標 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應予廢止註冊。商標權人 A 公司乃提出 下列 3 年內使用之證據,以證明有商標之使用。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 題:
申論題內容
⑶ A 公司在他人所有商標之中藥品(如 O 牛運功散等中藥商品)外包 裝上除原藥品商標外,再於明顯地方以油印附加系爭商標於上,而 販售之,主張有以系爭商標販賣中藥品。甲則抗辯 A 之行為係提供 藥品零售服務,而非系爭商標指定商品之使用。請說明何者有理由?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