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上,利他是指「個體將別人的利益和福利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的行為。在社會生物學上的用語,任何一個有利於非自己子孫的行為(例如警報)都屬利他行為。根據親屬選擇的假設,利他有生物生存上的價值,因為他所施惠庇蔭的對象常常是與他自己有親戚關係的人,所以很可能與他的基因有一部分相同。根據「互惠利他假設」,利他是基於一個期望,即今天的施予者會是明天的受惠者。
而利他在運用在團體諮商上,可視為一種療效因子,因在一個團體中每位成員對其他的人都有著很大的影響力,大家都有著共同的問題,所以他們互相支持、建議,並且一起分享,所以在團體中成員會因為這些互動而發現自己對其他人是有幫助的,且還佔有重要的角色,因而提振自己的自尊。在利他主義中也可以把那些過份沉浸於自我關注的病人給拉回現實,而那些因自身問題而感到苦惱的成員也被迫要去幫忙別人,所以在團體中除了養成助人的行為外也克服了唯我主義。
為團體的療效因子之一,團體成員透過凝聚力形成合作、互助、友伴關係,且團體產生期望有利於他人、幫助他人的氛圍,成員可以透過利他感覺到自身是有能力的,有產出,而受益的成員也可以感受到關懷和支持,有助於成員的改變與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