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立法院通過「捍衛台灣民主法」,明定於總統府下,設立一 「捍衛台灣民主委員會」,委員7人,由總統任命之。其得依法監控全國政府機關網站、留言板、粉絲專業、郵件信箱,以及所屬人員,於上班時間,在各種社群網站之瀏覽紀錄。如發現任何公務人員,於上班时間,在社群網站公開發表偏袒中共之言論, 或是與可疑人士有密切聯络,得建請所屬機關研擬懲處,或是移送檢調單位追究有無犯罪行為。
申論題內容
〔一) 監察院受理相關人民陳情,並進行調查後,認定「捍衛台灣民主委員會」設於總統府,為總統所屬機關。 然而公務員之懲處,並非總統之權限,故本法顯然違反憲法權力分立之精神。監察院遂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聲請大法官解釋。請問,此件聲請,大法官是否應受理?(15%)